繼93年澳洲、紐西蘭及98年日本開放台灣青年前往打工度假後,在99年4月16日起我國與加拿大簽署了「台加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」,在99年7月起實施,適用對象為18歲以上至35歲以下,計畫在對方國境內實習、打工或旅遊並從事打工活動賺取旅遊所需資金的個人。對於想要出國打工度假兼旅遊的青年又多了一個好選擇!

「體驗加拿大」(IEC)!IEC 計畫提供了負擔較輕的方式,讓 18 到 35 歲的台灣年輕人有機會前往加拿大,透過旅遊、生活、工作等體驗,深入了解加拿大的語言、文化、社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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